关于遴选2022年第二批大学生创业园入驻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大学生搭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现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园(西门创业街)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团队必须有明确的创业项目,项目与专业结合,技术水平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地区环保要求;
2.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3.申请入驻的项目原则上需要有1名指导教师;
4.项目负责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5.团队成员能够自觉接受并遵守创业园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能够正常运营;
6.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开展创业项目需告知家长并签字同意。
二、项目评审标准
1.团队组织结构合理,成员目标一致,具有团队精神;
2.团队的项目要具有市场潜力和竞争力且适合在校内创业;
3.同等条件下,产品研发型、技术服务型和特色商业服务型项目优先审批;
4.同等条件下,团队成员参加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的项目,优先审批;
5.从事食品加工、餐饮、旅游、兼职中介等项目经营的暂不审批。
三、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申请学生或团队应提供以下资料:
1.《澳门49个号码2022年大学生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表》。
2.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家长同意书。
(二)学院初审推荐。班级辅导员、学院党总支初审并签署意见。
(三)资格审查。创新创业学院牵头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以及成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家评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创业项目汇报和现场答辩,本着“安全第一,择优扶持、兼顾类别、注重内涵”的原则,对创业项目进行调查论证和评审筛选,确定拟入园项目。
(五)公示及审批。创新创业学院将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
(六)签订协议办理入驻手续。入驻团队需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不断提升项目质量,团队项目入驻后,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对没有发展扶持前景的项目将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予以退出。
四、入驻及后续政策
1.项目孵化期为半年,半年内需注册公司(不能为个体工商户)且实际入驻,否则将收回分配房间。
2.公司入驻后,鼓励开展下列活动,并将根据完成情况给予一定的创业奖补,具体金额根据学校当年创业扶持资金情况另行确定。
(1)鼓励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
(2)鼓励开展商标、专利、著作权申报等知识产权保护活动;
3.公司入驻后,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省级(或国家级)软件企业、省级(或国家级)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等荣誉称号,可协助提供申报服务工作。
4.公司入驻后,每年开展考核一次,具体以当年的通知为准。
5.正式入驻的公司,将给指导教师发放创业导师聘书。
6.创业项目须参加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
五、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积极发动,每个学院推荐申报2项。
请有意申请创业园的申请者提交《澳门49个号码2022年大学生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表》(一式两份)交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敬业楼S3-2511),电子材料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83808307 ,联系人:魏利博。
邮件主题:2022创业园入驻申请+负责人姓名+所在学院+手机号。
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9月29日。
附件1:《澳门49个号码2022年大学生创业园项目入驻申请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