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首批创新创业工坊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开展首批创新创业工坊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有效推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深入发展,积极打造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升级版工程,持续激发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热情,不断培育创新创业教育精品项目,决定开展创新创业工坊建设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紧密围绕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相关工作任务,持续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目标

工作坊建设坚持“统筹推进,特色创建”的原则,2022年建成5个以上工作坊;2023年建成10个以上工作坊,2024年15个以上工作坊。在建设过程中,不断完善优化建设方案和实施路径,始终围绕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这条主线,逐步建成彰显院部特色,紧密结合专业发展,为满足学生多元需求和个性化发展提供积极帮助的新型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三、主要内容

创新工坊是以学科专业特色为建设基础,以思维开拓、科技创新、赛训结合、团队培养为主导理念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场所,同时也是教师指导、学生参与的双创实践空间。

1.创新类:面向全校学生,以科技创新和创新创业竞赛项目为主。

2.专业类:面向某个专业或专业群,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社会服务。

3.通识类:以人文社会科学、数理等其它基本知识培养、基本技能训练为主。

四、工作流程

创新创业工坊的申报要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点,以双创人才培养为目的,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各级各类大赛为抓手,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创意、创造能力。

1.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2年4月15至4月30日。

2.数量及具体要求

各学院结合自身学科优势和专业特点,推荐1-2个工坊进行申报,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首批拟建立7个双创工坊。

申报负责人必须热爱双创教育,具备一定的双创工作指导能力,工坊下属团队可由学生和教师共同组成,以“项目+团队”方式开展,项目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指导老师指定,也可以由学生自主提出,提倡跨专业多学科联合、跨年级多方参与,所有项目均组建团队,以团队实施项目,团队成员及其人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每个项目配置指导教师1至3人,申报建立的工坊要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研究计划和研究目的,并填写《澳门49个号码首批创新创业工坊申报书》(见附件)。

要充分将工坊的建设与“互联网+”等各级各类赛事活动紧密相连,积极完善“赛创完美结合”的双创教育体系,实现工坊组建与竞赛组织工作无缝对接,每个工坊每年至少培养3支双创团队参加各类校外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大赛获奖情况列入工坊考核内容。

3.材料提交

各学院请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魏利博。联系电话:0517-83808307,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创新创业工坊的管理采用创新创业学院--各二级学院--双创团队相结合的三级管理模式,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工坊的资金支持、资源协调、评估考核和赛事对接工作,各学院负责工坊的具体建设和双创团队的培养和指导,创新创业团队则通过健全的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进行自我管理。

2.强化支持,打造精品。要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工坊建设工作,结合学院专业设置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建设特色工坊,可与专业实验室建设等有机结合,明确工坊办公场地,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要强化项目遴选,积极组建团队,明确指导教师,加强过程管理,构建常态机制,促使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利用工作坊培育精品项目。

3.强化激励,完善制度。要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工坊的申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广泛调动大学生参加创新活动的积极性,把工坊建设作为促进专业学习、培养创新创业就业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的重要途径。

学校根据每个工作坊实际建设情况,每年给予不低于5000元建设和活动经费。具有市场前景的工坊项目,经过培育论证,可作为创业实践项目,优先入住我校大学生创业园。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4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22年创新创业工坊立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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